引進產業類别:
- 紡織和紡紗工業
- 電子產品組裝
- 建材工業
- 農產品加工
- 消費品和辦公設備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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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省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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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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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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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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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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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製衣 2. 紡織面料,加工完整紡織面料,生產各類絲和紗 |
1. 新高科行業[1]
2.科研 行業和發展工藝 3. 生產軟件產品 |
| 越南政府的優惠政策 |
二級的投資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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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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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寶明工業園區租地,投資者得到土地使用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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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0日土地法第13/2003/QH11號
-2005年11月29日投資法第59/2005/QH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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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政府的优惠政策 |
次级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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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企業所得稅的 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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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享有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2.企 業所得稅的稅收為25%。 |
1.享有15年10%的優惠稅收。
2.年免稅,繼續9 年減50%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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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日企業所得稅法第14/2008/QH12號
-2008年6月3日第124/2008/ND-CP號議定關於細節規定 指導執行企業所得稅法14/2008/QH12號的一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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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政府的優惠政策 |
次級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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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水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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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鼓勵項目:進口的貨物作為固定資產, 投資者享有免稅的進口稅。
免稅貨物包括:
a) 機器, 設備;
b) 工藝生產線專用的運輸工具和接送工人的運輸工具;
c) 本寬a條和b條規定:零配件,附件,配件,模具及設備連同配件,機械和專用的交通工具;
d) 本寬a條規定:原材料和供應用於製造設備,工藝生產線的機器或用來製造配件,附件,配件,模具設備及設備和機械的配件;
đ) 越南未能生產的建設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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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4日進出口稅法45/2005/QH11號
-149/2005/NĐ-CP 號法令指導實施2005年6月14日45/2005/QH11號的進出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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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定省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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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級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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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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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在寶明工業園區租土地,根據企業所得稅的法例規定,會享有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優惠期過後,根據企業所得稅期滿,將由省的財政預算協助支持100%的企業所得稅,納入預算支付期限 為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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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南定省人民政府08/2008/QD-UBND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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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定省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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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級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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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和貿易促進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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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得到省人民政府,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給予順利的條件在南定省投資的過程中進行推廣,促進投資,生產和經營。
2. 在頭2 年,可以在南定報和南定廣播電視台廣做廣告,廣告費用減50%,但在每種廣告中,從第一次廣告開始計算, 不能超過50次。報紙上的廣告面積不超過一張報紙的四分之一,在廣播電視台廣告時間不超過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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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南定省人民政府08/2008/QD-UBND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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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定省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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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級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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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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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寶明工業園區租土地, 投資者有順利的條件和省內的培訓單位簽訂培訓有技術和操作經驗的工人;優先招聘本地經過培訓的勞工。
2.投資者派遣勞工去培訓,或者對有常住戶口的工人進行就業培訓,省的財政預算將會給每個人一次協助支付, 協助支付額為1,000,000越南盾,培訓證書由培訓單位簽發,有培訓合同, 有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 有社會保險, 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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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南定省人民政府08/2008/QD-UBND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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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 高工藝行業 a)信息技術,通訊和計算機軟件技術; b)生物技術對農業,漁業和健康衛生的服務 c)微電子,精密工程,機械-電子,光學-電子與自動化; d)新材料技術,納米(nano)技術; d)環境的 技術,新能源技術; e)一些特別的工藝
[2] 次级的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在宝明工业区组土地以设厂展开生产与经营 (包括国内外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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